调用先前方法版本

如果使用 Content Management,将在每次进行保存时自动生成处理方法的版本。

准备

  • 要执行所描述的流程,您需要拥有处理方法 > 调用旧主方法的权限。权限在控制面板中配置。

  • 方法状态必须是通用(请参见方法批准)。对于已批准或已废弃的方法,只能调用最新版本。

  1. 如果当前已打开相关处理方法的另一个版本,请将其关闭。

  2. 单击功能区 中的打开方法

    如果项目执行方法批准,则此对话框可能仅显示部分方法。如果您既没有使用通用方法的权限,也没有更改方法状态的权限,则只能看到批准方法。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配置项目和方法批准权限

  3. 导航到所需方法的保存位置。

  4. 版本下拉式列表中选择所需版本,并单击打开

注意

如果您使用 ECM 3.x:处理方法的版本控制取决于方法类型。当主方法单独进行版本控制时,结果集方法的版本标签始终与作为组成部分的结果集(ssizip 文件)的标签相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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